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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开展《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20年版)》申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开展《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20年版)》申报工作的通知

  • 分类: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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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0-08-19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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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开展《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20年版)》申报工作的通知

沪经信节〔2020〕619号

 

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生态环境部关于组织开展《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20年版》推荐工作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0〕188号)的相关要求,为加快先进环保装备研发和应用推广,提升环保装备制造业整体水平和供给质量,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本市有关企业开展相关工作的申报及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要求,强化创新驱动,突破环保装备关键核心技术工艺以及配套零部件、材料、药剂等领域的技术瓶颈,加强先进适用环保装备在冶金、化工、建材、轻工、纺织、电镀等重点领域的推广应用,不断提升环保装备标准化、成套化、自动化水平。推荐的技术装备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技术装备行业领先,处于开发、应用或推广阶段。其中,开发类指通过自主研发、技术引进等方式,实现重大技术突破、已经用户初步验证的技术装备;应用类指国内领先、具有行业引领作用和市场应用前景、已实现产业化生产的技术装备;推广类指技术成熟可靠、推广潜力大、经济适用且有成功应用案例的技术装备。

(二)技术装备符合相关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应用后污染物控制优于国家污染排放相关标准要求,或优于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特别排放限值等相关要求。

(三)申报范围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修复、固体废物处理、噪声与振动控制、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环境污染防治专用材料和药剂、环境污染应急处理、环境污染防治设备专用零部件等9个重点领域。鼓励推荐脱硫、脱硝、细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处理及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装备,高盐工业废水、电镀废水、垃圾渗滤液等水处理技术装备,污泥高效脱水及处理、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农村水污染和垃圾处理、医疗废物处理等技术装备。

二、工作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提出公告申请,如实填报申报书等相关材料。(详见附件)

(二)请于2020年8月25日前将《环保技术装备申报书》等纸质材料(一式参份)报送上海市能效中心(上海市中山北一路121号A1楼),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hzh@esco.com.cn。

三、联系方式

严  秀  18917610858    yanxiu@esco.com.cn

侯震寰  18918883620     hzh@esco.com.cn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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