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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业经济联合会
上海市商业联合会
上海市企业联合会
关于开展第六届上海市工商业领军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本市各行业协会(商会)、企业集团,区产业主管部门、区商业联合会、区企业联合会: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落实“三大任务”,不断强化“四大功能”,深化推进“五个中心”建设,大力发展“五型经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推产业能级提升,上海市工业经济联合会、上海市经济团体联合会(简称“市工经联”)、上海市商业联合会(简称“市商联会”)和上海市企业联合会(简称“市企联”)决定开展“第六届上海市工商业领军人物”评选活动。
诚邀各行业协会(商会)、企业集团、区产业主管部门、区商业联合会、区企业联合会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家参与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本次活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为主要负责人提出申报,并由各行业协会(商会)、企业集团、区产业主管部门、区商业联合会、区企业联合会等组织推荐:
1、“上海市工商业领军人物”评选条件
(1)在本市范围内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营三年以上的工业(包括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及在线新经济产业)和商业(包括零售业、批发业、现代物流业、服务业及各种新业态)企业,所经营的产业符合上海产业发展方向(重点聚焦五型经济和“3+6”新型产业体系),助力上海建设“五个中心”、打响“四大品牌”;企业的创新能力、经营业绩、产品或服务质量、管理水平、节能减排在同行业(行业范围可包括大、中、小类别)中均名列前茅。
(2)被推荐人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满三年,有突出业绩,对推动行业发展、引领产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并产生较大社会影响,在全市乃至全国有一定的知名度;或者其领导的企业在发展在线新经济和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具有突破性业绩,在行业中起到领先推动作用。
(3)被推荐人坚持以改革和创新精神带领企业走观念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实现科学发展之路。
(4)企业遵纪守法,履行社会责任,在参与疫情防控和助力产业经济恢复重振中有较为突出的表现,被推荐人坚持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个人形象和人格魅力。
(5)过去四年,获得“上海市优秀企业家”、“上海市工商业领军人物”称号的企业家不参加本届活动。
(6)否决条件:被推荐人所在企业近三年内发生过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企业产品(商品)出现严重质量、食品安全问题或因重大违法行为受到市场、环境、安全、劳动等监管部门处罚;被推荐人被列为失信人员;被推荐人自身曾因重大违法行为被追责。
2、“上海市工商业(数字经济)领军人物”评选条件
(1)被推荐人所在企业在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治理数字化”和发展“五型经济”方面有突出业绩。
(2)企业的主要产品和业务聚焦行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和消费升级需求。
(3)市有关部门重点培育并在本行业有领先成就的企业优先推荐。
(4)其他评选标准参考“上海市工商业领军人物”评选标准。
所有被推荐人须事先征求上级党组织意见。
(评选标准参见附件1、2。)
二、评选程序
1. 申报
各行业协会(商会)、企业集团、区商业联合会、区企业联合会根据评选基本条件中各款要求,组织、推荐企业家参与评选,并于8月15日前将填写的《“第六届上海市工商业领军人物”申报与推荐表》(可从市工经联、市商联会、市企联网站上下载)和被推荐人事迹材料交至评选办公室。需同时提交书面和电子版(word和pdf形式各一份)。评选办公室由市工经联、市商联会、市企联合署办公。
2. 预审
评选办公室在收到推荐单位提交的《申报与推荐表》和被推荐人事迹等材料后,对材料进行预审,确认被推荐人是否符合基本条件(8月)。
3. 初审
评选办公室组织专家对被推荐人材料进行初审,在初审过程中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拟对部分重点企业开展调研(9月)。
4. 终审
评选办公室将初审入选名单交专家进行终审,并由本届活动领导小组确认(10月)。
5. 公示
评选办公室将拟当选企业家名单在主办单位网站和有关媒体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11月)。
6. 表彰
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有关要求,适时举办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颁奖仪式,对当选的“领军人物”进行表彰(12月)。
7. 宣传
对当选的“领军人物”通过主办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有关媒体进行宣传介绍(12月)。
四、联系方式
本通知、《申报与推荐表(附件3)》以及往届评选情况等信息请在上海市工业经济联合会、上海市商业联合会、上海市企业联合会网站上查阅和下载。网址:www.sfeo.org;www.sca.org.cn;www.shec.org.cn。
联系人:
上海市工业经济联合会 沈桑杰
联系地址:上海市江西中路181号106室
邮政编码:200002
联系电话:63292808 17317325673 传真:63292831
电子邮件:45029206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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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商业联合会 杨玉海
联系地址:上海市新闸路945号315室
邮政编码:200041
联系电话:62182070 13601835769 传真:62710997
电子邮件:4393228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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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企业联合会 刘黎明
联系地址:上海市共和新路2623号4楼
邮政编码:200072
联系电话:56031119 13651630306 传真:56030592
电子邮件:llm@shec.org.cn
附:1. 上海市工商业领军人物评选标准(工业)
2. 上海市工商业领军人物评选标准(商业)
3. “第六届上海市工商业领军人物”申报与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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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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